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
发布时间:2018-11-15 11:42:02
张菊玲:本院受理原告张战朝、赵芬诉你赡养纠纷一案,因你下落不明,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。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,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(遇法定节假日顺延)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,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。
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
责任编辑:李向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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